北市員警受刀傷 送醫急救

更新日期:2009/11/10 02:16

(中央社記者陳俊諺台北10日電)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1名員警於昨晚11點半左右,在北安路458巷內受到刀傷,已送往醫院急救。

〈快訊〉警押解嫌犯殉職 家屬10點招魂

 更新日期:2009/11/10 08:16

竟然發生員警押解嫌犯的過程當中,卻不幸殉職的意外!一名員警接獲同仁請求支援,開著警車將逮捕的通緝犯要帶回警局,疑似沒有為嫌犯戴上手銬,也沒有對嫌犯先進行搜身,就在押解途中,遭到嫌犯拿水果刀刺死。

這名行兇的嫌犯,是現年50歲的戴偉華,因為私自拍攝衡山指揮所,依違反要塞堡壘法被判刑1年多,沒有到案遭到台北地院發布通緝,在昨天晚間被巡邏員警發現逮捕,隨即請求員警賴智彥協助押送,同仁則是騎車在後頭戒護,沒想到嫌犯疑似沒上手銬,拿出預藏水果刀朝賴姓員警身上猛刺,而後頭員警見狀立刻開槍制伏嫌犯,送往警局偵訊當中。

戴姓嫌犯在偵訊過後,上午移送地檢署,嫌犯面對鏡頭,也表示悔意,說「對不起,請家屬可以原諒我」,不過為何要刺殺該名員警,嫌犯則是沒有說明;至於為何押解嫌犯過程中未搜身、未上銬?分局長也說,這並不符合標準作業程序,警車內應該要由2人一同押解嫌犯,會來進行檢討。

而這名遇刺員警,是71年次,現年27歲的賴智彥,今年1月才從特考班畢業,隨即被分配到中山分局警備隊,今年54日才被派到大直派出所值勤,沒想到就遇到這樣的意外,讓家屬相當難過,警界高層在第一時間也前往醫院慰問,家屬也在今天上午10點,回到事發現場招魂。

載通緝犯未上銬 菜鳥警遭刺頸斃命

 更新日期:2009/11/10 09:3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一名賴姓警員,昨晚開警車協助載一名戴姓通緝犯返回派出所時,因為獨自押解嫌犯,又沒有替嫌犯上手銬,當車子開到派出所時,後座的嫌犯拿出預藏的尖刀朝他肩頸部猛刺,雖然立刻被其他員警制伏,但賴姓員警因為傷及動脈,送醫後還是不治身亡。

押解嫌犯的警車停在派出所外,周圍拉起了封鎖線,現場一片凌亂,座椅、車身血跡斑斑,左後方的車窗被擊破,地上、車內滿是玻璃碎片。50歲的戴志華因為涉及要塞堡壘法被士林地檢署通緝,9日晚間11點在北安路巷弄內遭到員警查獲,警方立刻通知派出所內27歲的值勤員警賴智彥開警車把嫌犯押回。

或許是賴姓員警經驗不足,不但沒有檢查搜身,也沒有上手銬,所以當他獨自押解嫌犯抵達派出所門口時,嫌犯拿出預藏凶器,朝著前座員警肩頸一陣猛刺。

大直派出所的其他警員見狀立即上前制伏戴姓通緝犯,並呼叫消防局派救護車前往,緊急將賴姓警員送往馬偕醫院急救,但因傷及動脈,最後仍送醫不治。員警家屬聞訊趕到醫院,一時無法接受,情緒相當激動,警政署長王卓鈞也到醫院關切慰問。

戴姓嫌犯在清晨5點多被送往中山分局,警方正調查他的行兇動機。警方懷疑,嫌犯疑似受到極大的刺激或是精神方面有問題,才會發狂似刺殺警員,手段兇殘非常罕見。

另外,由於警員執勤過程為單獨押送、未上手銬、未搜身等,和警員所受的基本訓練不符,市警局督察室和總局將在今天進行檢討,並依規懲處相關人等。

 

遇害員警本是修車學徒 

 更新日期:2009/11/10 11:5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警車上被通緝犯刺死的員警賴智彥,原本在嘉義當修車學徒,考上警專特考班北上,今年才剛分發到中山分局,因為經驗不足、沒照押解犯人程序,又未先搜身、上手銬,一時疏忽造成難以彌補的遺憾。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賴智彥,昨晚開警車協助載通緝犯返回派出所時,疑似因為獨自押解嫌犯,沒有替嫌犯上手銬,車子開抵派出所時,後座的通緝犯戴偉華拿出預藏的尖猛次賴員頸肩部,雖然立刻被其他員警制伏,但賴員因為傷及動脈,送醫後不治身亡。

戴偉華因為曾到衡山指揮所拍攝照片,違反要塞保壘地帶法被通緝,這次他殺警後,警方不敢再大意,不但將他上了手銬腳鐐,一旁還有刑警戒護,面對媒體追問,他久久才吐出一句話,「我錯了,原諒我。」

原本在嘉義當修車學徒的賴員,警專特考班畢業,981月分發到台北市中山分局8月才調到大直派出所,由於才到派出所三個月,押解嫌犯就出事。

按照規定,查證嫌犯身分之後就要搜身和上手銬,車上也要有兩名員警戒護,但這次事件中,發現通緝犯的員警沒有先搜身,上了車也沒上銬,更糟的是車上只有賴智彥一人戒護,中山分局分局長王慶齡坦承確實有疏失,也令人感慨代價實在太大。

員警押解通緝犯途中 遭刺殺

更新日期:2009/11/10 12:01

昨天深夜,台北市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逮捕到一名涉及要塞堡壘法的戴姓通緝犯,但在運送嫌犯回派出所的途中,71年次的員警賴智彥,在即將抵達派出所時,竟然遭到嫌犯從後方刺殺,因為傷及頸部大動脈,賴姓員警全身大量出血,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

得知兒子的死訊,趕到醫院的家屬情緒頓時崩潰,不敢相信才工作3個月的兒子,竟然就發生意外,回到案發現場,警車玻璃碎裂一地,車旁血跡斑斑,這起案件發生在9日深夜11點半左右,原本運送嫌犯,即將抵達派出所的員警賴智彥,無預警的遭到嫌犯拿出預藏的武器從後方刺殺。

事發之後賴姓員警緊急呼叫同仁支援,賴姓員警送醫急救後,因為傷及頸部大動脈,全身大量出血,宣告不治,但執勤過程中,賴姓員警獨自一人開車,坐在後方的嫌犯又沒有戴上手銬,其中是否有疏失,警方正在調查。

北市殺警案 嫌犯移送北檢

更新日期:2009/11/10 13:42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1 27歲的賴姓警員昨天晚上執行押解任務時,遭到戴姓通緝犯持水果刀刺殺身亡。中山分局訊問戴嫌後,今天中午依殺人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訊。

警方調查,戴姓通緝犯今年50歲,在民國93年曾到衡山指揮所拍攝照片,遭軍方依「要塞保壘地帶法」移送法辦,戴嫌交保後逃逸,遭法院通緝。

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鄭姓警員9 日晚上騎機車循線逮捕戴姓通緝犯,呼叫備勤中的賴姓警員協助押解人犯,賴姓警員獨自開警車到場,讓通緝犯坐上後座,並未執行搜身和戴手銬。

警車在9 日晚上1125分許開到大直派出所,正要下車時,戴姓通緝犯突然從身上拿出1 把水果刀,猛力往賴姓警員背部和頸部刺殺,並企圖逃逸。

大直派出所的其他警員見狀,立即上前制伏戴姓通緝犯,並呼叫救護車載送血流如注的賴姓警員前往馬偕醫院急救。不過,賴姓員警今晨仍不治死亡。

大直派出所警員制伏戴姓通緝犯後,戴嫌以拒絕夜間偵訊為由,不願意配合製作筆錄。警方等到天明之後,對戴嫌進行偵訊,隨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不排除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警員遭刺身亡 經驗不足

更新日期:2009/11/10 15:30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10日電)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賴智彥 9日晚上執勤時,遭通緝犯刺殺10多刀殉職。警方分析,事件中2 名執勤的警員都是今年剛任職,在經驗不足情況下,錯判情勢而發生憾事。

警方指出,殉職的賴智彥為27歲,今年 123日從「96-2警察特考班」畢業後分發到台北市警備隊,54日調職到大直派出所;同時執勤的另 1名警員鄭敏弘為25歲,今年 716日從「97基層警察特考班」畢業後,分發到警備隊,822日調職到大直派出所。

警方表示,鄭敏弘 9日晚上騎機車在北市北安路上,看到50歲通緝犯戴偉華行跡可疑,上前攔截要求出示身分證件。鄭敏弘以無線電呼叫查證,勤務中心回報戴偉華因「要塞堡壘地帶法」遭通緝,鄭敏弘要求戴偉華留在原地不要動,隨即通報大直派出所增派警力支援。

警方指出,大直派出所當時有2名備勤警力,其中1名因正受理民眾報案無法分身,讓賴智彥獨自 1人開警車前往。

  警方表示,賴智彥到了北安路攔檢地,由於戴偉華外表看起來不似兇狠樣,且態度非常配合警方,鄭、賴2 名警員在未搜身情況下,讓戴偉華坐進警車後座,且未將戴偉華雙手銬在後座橫式不鏽鋼鐵條上。

警方說,賴智彥隨後開車載運通緝犯準備返回派出所,鄭敏弘則騎機車在後方戒護,一路跟車押送。賴智彥在大直派出所前停妥警車時,戴偉華突然發狂,涉嫌拿出預藏的水果刀猛刺前座的賴智彥10多刀。

資深刑事警察表示,這 2名警員都是今年剛畢業分發,由於都是短期警員班畢業,加上是分發到警備隊,平時對付嫌疑人的經驗不足。

  該名刑事警察說,就算對方再配合,最基本的動作仍要搜身、上銬、2人以上戒護,這3項要點沒有做到,再加上運氣實在很差,剛好遇到犯嫌戴偉華這顆不定時炸彈,悲劇因此產生。

北市員警遭通緝犯刺殺身亡! 郝龍斌:加強員警勤務教育

 更新日期:2009/11/10 15:39 /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一名賴姓警員,昨日開警車協助載一名戴姓通緝犯返回派出所時,因沒有上手銬,而遭到通緝犯拿出預藏的尖刀猛刺,送醫後不治身亡。台北市長郝龍斌今(10)日在市政總質詢表示,「我相當痛心,將要求北市警局加強員警勤務教育。」

50歲的戴偉華因為涉及要塞堡壘法被士林地檢署通緝,9日晚間11點在北安路巷弄內遭到員警查獲,警方立刻通知派出所內27歲的值勤員警賴智彥開警車把嫌犯押回。

或許是賴姓員警經驗不足,不但沒有檢查搜身,也沒有上手銬,所以當他獨自押解嫌犯抵達派出所門口時,嫌犯拿出預藏凶器,朝著前座員警肩頸一陣猛刺。

雖然大直派出所的其他警員見狀立即上前制伏戴姓通緝犯,並緊急將賴姓警員送往馬偕醫院急救,但因傷及動脈,最後仍送醫不治。

對此,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發生這件事情,我感到相當遺憾而且痛心。」

郝龍斌說,由於警員執勤過程為單獨押送,又沒有替通緝犯戴上手銬和搜身,與警員所受的基本訓練不符,因此將要求北市警局加強員警勤務教育。

北市警員遭刺死 派出所長記2小過調職

更新日期:2009/11/10 16:29  

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賴智彥,9日晚上執行押解任務時疑遭通緝犯刺死。督察系統調查後確認警員執勤未按標準程序,北市警察局長自請處分、派出所長記2小過調職。

 

台北市警察局督察長陳長勝表示,督察室上午已經完成調查,確認警方的疏失有單獨戒護、未搜身、未上手銬等3項。調查結果認為,大直派出所警員執勤時,未落實警員基本教育和訓練,警員的直屬長官未盡督導之責。

 

陳長勝指出,台北市警局長謝秀能上午已向台北市長郝龍斌自請處分,中山警分局長王慶麟記1支小過、大直派出所長呂清安記2支小過並調職、同案的鄭姓警員記1支大過。

 

王慶麟表示,警員執勤過程中單獨押送、未上手銬、未搜身等,和警員所受的基本訓練不符。他認為,戒護通緝犯時,1名通緝犯至少要2名警員戒護。

 

押解犯人未上銬 員警遇刺殉職

更新日期:2009/11/10 16:46

警界痛失一名員警,台北市中山分局警員賴智彥年僅27歲,昨晚他開車押解通緝犯回派出所,因為沒有上手銬,在派出所外遭嫌犯拿預藏尖刀攻擊,肩頸被刺了好幾刀,年輕員警傷重不治。

 

停在路旁的警車,後座的車窗玻璃整個碎裂,車身外還遺留大片血跡和一隻黑色鞋子,71年次的員警賴智彥就是被通緝犯刺殺在這台車的駕駛座上,痛下毒手的人是他、戴偉華48年次,2004年涉嫌偷拍衡山指揮所,觸犯要塞堡壘地法,2006年被士林地檢署通緝,今年9月17號,再度被士林地院列為通緝犯,9號深夜,戴偉華被員警盤查,發現是通緝犯,由大直派出所員警賴智彥、也就是照片上這名戴著粗框眼鏡只有27歲的男子,開著警車押送回派出所,還有一台警用機車尾隨戒護,疑似沒有對嫌犯搜身,也沒有將他戴上手銬,讓戴偉華有機可趁,用預藏的30公分西瓜刀猛刺員警賴智彥,造成他大量出血,送醫急救仍然回天乏術,獨留一名員警在警車上押送通緝犯。

 

分局坦言有疏失,而痛下毒手的嫌犯也在鏡頭前道歉認錯,根據了解,當初他是因為喜歡拍照,才會冒險偷拍衡山指揮所,最重可被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現在又殘忍殺警,面對未來的牢獄生活,時間恐怕得再往後延長。

(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0911/200911100342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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