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殺警案 主嫌應訊冷靜避重就輕

更新日期:2009/11/10 20:55

台北地檢署偵辦通緝犯殺警案,今天訊問戴姓嫌疑人後,向法院聲押獲准。辦案人員指出,被告應訊時態度冷靜、避重就輕,雖坦承砍殺賴姓警員,但否認有殺人犯意。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賴姓警員,昨夜與同僚執行押解通緝犯任務時,遭戴姓通緝犯持刀刺死。

檢警發現,50歲的戴姓男子民國93年間因偷拍衡山指揮所出入口,以及附近相關地形地貌,還描繪衡指所附近相對位置圖,再到便利商店將照片與資料,指名寄給「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當時遭快遞公司向調查局檢舉,調查員搜索戴姓男子住處時,還遭被告持木棍毆打。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時,依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判刑戴姓男子14個月、緩刑3年。法官當時依醫院精神鑑定,認定被告罹患「妄想症」,平常即有被害妄想、誇大妄想及聽幻覺,所以將他的案件減刑,並要求自費精神治療。但戴姓男子拒絕到案,遭法院通緝。

檢方詢問昨夜一同執行押解勤務的鄭姓員警得知,被告當時神情平和,相當配合警方要求,所以他與賴姓員警沒給對方上手銬,讓被告坐在警車後座,沒想到警車到派出所時,戴姓男子竟行兇殺人。

警方表示,戴姓男子被帶往中山警分局訊問時還拒絕夜間偵訊,天亮後,戴姓男子面對警方訊問,大多行使緘默權,拒絕回答。連檢察官到分局後,他還要求驗明證件,才願意回答問題。

專案人員表示,戴姓男子回答檢察官問題時相當冷靜,對關鍵問題均答「不記得」或「忘記了」。他雖坦承自己砍殺了警察,但強調沒有殺人犯意,還向檢察官陳述自己有精神疾病。連身上預藏的水果刀,都推稱是因常在外採集野果食用,才會帶刀,刀子也是在路上撿的。

戴姓男子聲稱,因賴姓員警跟他提到通緝歸案後,緩刑可能會取消,他不想入監服刑,才衝動拿刀刺殺。雖然否認有殺人犯意,但戴姓男子後來又向檢警表示自己「大錯特錯」、「錯的離譜」。

檢警發現戴姓男子應訊時思緒清晰、避重就輕,有意藉精神疾病逃避刑責,近日內將安排法醫解剖死者遺體,釐清確實死因,再追究被告刑責。

 

 

通緝犯殺警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更新日期:2009/11/10 21:35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賴智彥」昨晚執行押解任務時,遭通緝犯戴志華持水果刀刺殺死亡。中山分局訊問兇嫌後,依殺人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訊,檢方向法院聲押,北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

通緝犯戴志華落網,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二十七歲的警員賴智彥協助押解人犯,他獨自一人開警車到現場,讓通緝犯戴志華坐在後座,並沒有執行搜身和戴手銬,警車抵達大直派出所,賴智彥正要下車時,戴志華突然從身上拿出一把水果刀,猛力往賴姓警員背部和頸部刺殺,兇嫌還想逃離現場,大直派出所其他警員見狀,立即上前制伏兇嫌,並緊急將賴智彥送醫急救,但因傷勢過重,仍不幸死亡。

警方調查發現,五十歲的通緝犯戴志華曾犯下傷害和詐欺等前科,民國九十三年間因拍攝衡山指揮所,將照片傳送給中國大陸的親戚,遭調查局查獲,被法院判刑一年多,但他拒絕到案,遭法院通緝。戴志華被捕後以拒絕夜間偵訊為由,拒絕製作筆錄。戴姓兇嫌年近八旬的老母親表示,兒子有躁鬱症病史,曾傷害路人遭法辦的紀錄,並對殉職員警的家人感到抱歉。警方偵訊後,將戴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淑雲相驗死者遺體及複訊後,依重罪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審理後,因被告涉犯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通緝犯沒上銬 員警遭刺死

更新日期:2009/11/10 22:17  

警察怎麼會被犯人刺殺身亡呢?台北市中山分局的警員賴智彥,開車載一名通緝犯返回派出所,過程當中沒有銬上手銬,嫌犯在派出所外,拿預藏的刀子,往員警的肩膀和脖子猛刺了好幾刀,雖然嫌犯立即被其他員警制伏,但員警賴智彥送醫院後還是傷重不治。

 

停在路旁的警車,後座的車窗玻璃整個碎裂,車身外還遺留大片血跡和一隻黑色鞋子,七十一年次的員警賴智彥就是被通緝犯刺殺在這台車的駕駛座上,痛下毒手的人是他。戴偉華,四十八年次,二00四年涉嫌偷拍衡山指揮所,觸犯要塞堡壘地法,判刑一年一個月,不過始終沒有入獄服刑,今年九月十七號,被士林地院列為通緝犯。十一月九日深夜,戴偉華被員警盤查,發現是通緝犯,由大直派出所員警賴智彥,也就是畫面上這名戴著粗框眼鏡,只有二十七歲的員警開著警車押送回派出所,當時獨自坐在右後座的嫌犯,因為態度配合並沒有戴手銬,而且上車前,員警也沒有對他搜身,讓戴偉華有機可趁,在警車快到派出所的時候,用預藏的三十公分西瓜刀,猛刺員警賴智彥,當時掙扎的過程,看到了嗎?駕駛座玻璃上還留下一個深深的手掌印,他一邊抵抗,一邊想向尾隨在後,騎機車戒護的同仁求救,不過仍然晚了一步,送醫急救仍然傷重不治。獨留一名員警,在警車上押送通緝犯,分局坦言有疏失,而痛下毒手的嫌犯,也在鏡頭前道歉認錯。當初他是因為喜歡拍照,才會冒險偷拍衡山指揮所,而遭到通緝,現在又殘忍殺警,罪名再加一條,對不起三個字,沉重懊悔,但也換不回寶貴人命。(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0911/200911100342625.html

 

大直殺警案 不借電話動殺機 冷血戴嫌收押

更新日期:2009/11/11 02:55 張企群、蕭博文/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張企群、蕭博文/台北報導】

中山分局員警賴智彥遭通緝犯刺死案,戴姓凶嫌落網後,神情漠然,對殺警動機沈默不語,甚至無厘頭地說出一句:「大家要相信上帝」,直到檢察官問訊,他才坦承持刀砍人,卻否認有殺人的意思。檢察官認為他意識清楚,供詞避重就輕,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

據了解,戴嫌直到移送地檢署前,才冷冷說出行凶原因,他說因不滿賴員不借他行動電話,害他無法向地檢署查問被通緝原因,才憤而行凶。

五十歲的戴嫌,有傷害、侵占及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等前科。九十三年間因拍攝衡山指揮所,並企圖將照片寄給當時的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而遭人檢舉;卻在調查員上門搜索時,持木棍攻擊調查員頭部,法院審理時更當庭踹飛法庭木製欄杆。最後遭法官判處一年四月徒刑,宣告緩刑三年。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戴某經醫院鑑定罹患妄想症,平日即有被害妄想及幻聽,且因缺乏病識感有治療必要,因此要求緩刑期間必須自費前往醫院接受精神治療。不料戴某又因犯他案被撤銷緩刑,前後案獲法院裁定執行十月徒刑,卻因未到案執行,於八月間遭士林檢方發布通緝,不料前天又犯下殺警案。

據了解,戴嫌是家中獨子,未婚,戴母說,兒子從小就很會念書,高中考上師大附中再轉學就讀建國中學,又如願進入大學就讀,當完兵回來又通過郵政特考,在郵局裡當了七年的郵務士。

戴母說,兒子在郵局管理帳目,經常對不清楚,不但引起郵局誤會,吃上侵占官司,還因此去職,精神狀況也每下愈況,並出現反社會心理,從此失業迄今。昨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淑雲至警局開臨時偵查庭,戴嫌才供稱說自己居無定所,常住在工寮,行凶的水果刀是在工寮撿的,平常用來削野果吃。

最後戴嫌向檢方表示,他「大錯特錯,做錯了,錯得很離譜」,但是態度冷靜,並無激動的表情,檢方訊後,認定他涉殺人重罪,並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台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未上銬搜身 警押人犯遭刺17刀送命

更新日期:2009/11/11 04:09  

警獨自開車押人犯

 

〔台北報導〕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27歲警員賴智彥,前晚執勤時,沒有警覺通緝犯戴姓男子未被同僚鄭敏弘強制搜身和上銬,獨力駕駛警車押解戴嫌返所途中,遭戴嫌自警車後座持預藏水果刀襲殺17刀,深入肩頸約10公分兩處刀傷,因切斷頸動脈大量失血,搶救至昨天凌晨3時40分不治。

 

警方當場制伏51歲戴嫌,戴嫌曾因拍攝軍事處所及毆打調查員,被依「要塞堡壘地帶法」第9條「測繪要塞處所罪」及妨害公務罪,判刑1年4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治療精神疾病,他未治療而遭通緝。

 

戴嫌供稱,「我在車上向警察借電話要打給地檢署,問為什麼要通緝我,警察不理我,我又沒有上手銬,氣憤之下才隨手拿刀子殺他報復」。兇刀哪來?戴嫌說,「居無定所,有時會上山採野果子,才會隨時帶著水果刀。」

 

戴嫌在北檢應訊時,對殺警細節均推說「忘記了」,但也表示「我根本沒想到會出人命啊!」後來又以悔過語氣說,「我大錯特錯,我做錯了!」檢方複訊後,依殺人重罪及有逃亡之虞聲押獲准。

 

兩警執勤 連續疏失

 

警方調查,兩名員警執勤時,疏忽勤務標準程序,未對嫌犯搜身、逮捕未上手銬、押解時沒有一至兩人陪同,有明顯疏失及缺乏警覺和勤務訓練之嫌,市警局長謝秀能主動向市長郝龍斌自請處分。

 

警政署同步做出懲處,中山分局長王慶麟記小過1次,大直派出所長呂清安記小過2次、調離主管職務,副所長記小過1次,警員鄭敏弘記大過1次; 內政部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均慰問死者家屬,表示警方確實需要檢討。郝龍斌說,賴智彥因公殉職,可獲1200萬元撫卹,家屬會獲得照顧20年。

 

賴智彥的雙親昨天凌晨3時緊急自嘉義北上探視兒子最後一面,賴母哀痛癱軟,掩面痛哭,賴父一臉哀傷茫然無語。

 

嫌遇攔檢犯 假意配合

 

警方表示,9日晚間23時許,大直所25歲警員鄭敏弘騎機車執勤時,在北安路501巷攔查發現騎乘自行車的戴嫌是違反「要塞堡壘法」的通緝犯,當時備勤的賴智彥駕駛編號002警車前往支援。

 

賴員抵達後,戴嫌向員警說,「我一定會配合你們的!」加上戴嫌所犯不是殺人之類的暴力案,種種原因鬆懈員警心防,兩人未搜身和上銬,決議由賴員駕駛警車,戴嫌單獨坐在巡邏車右後方,鄭員騎機車跟隨在後警戒。

 

警車已停靠大直所

 

鄭員說,當警車停靠大直所前時,他聽到巡邏車上傳出大叫和打鬥聲,發現賴員遭戴嫌以長約30公分的利刃猛刺,還意圖搶奪賴的配槍,他開1槍制止,但巡邏車門遭反鎖,同僚江瑞祥等3人聞訊支援,才以球棒擊破車窗制伏戴嫌。

 

追隨兄姊從警 今年才畢業

更新日期:2009/11/11 04:09  

〔記者劉慶侯、蔡宗勳/綜合報導〕殉職警員賴智彥,年僅27歲,兄姊都是警察,他追隨兄姊,於96年考取基層警員特考班,投身警察行列,今年畢業,於1月23日任職台北市中山分局警備隊,5月4日調派大直派出所,在警界算是資淺。

 

據了解,賴智彥排行老么,亞東技術學院畢業後,原在老家嘉義從事汽車機械修理工作;後來因哥哥、姊姊均是警察,他想獲取更有保障的工作環境和生活品質,才決定也投入警職。

 

賴智彥就讀警專期間,認識同班陳姓女同學,兩人交往論及婚嫁,對方目前在台北縣汐止分局汐止派出所任職。從電視上看到「阿彥仔」殉職的新聞,賴智彥嘉義太保市老家的親友在錯愕之餘,也感到萬分悲傷,直說「古意囝仔就這樣不明不白走了,令人不捨」。

 

大直派出所副主管陳國榮與賴智彥的父親正好是嘉義太保國中的同班同學,沒想到發生憾事,陳國榮難過的說:「老同學,我對不起你,沒有照顧好你兒子﹗」

 

至於25歲的同僚鄭敏弘,比賴智彥更年輕,是97年基層警員特考班,晚賴1年;今年7月才調入中山分局警備隊任職,8月22日派任大直派出所,再過5天就是他的生日。

 

北市警員遭刺死 內政部公布懲處9人

更新日期:2009/11/13 20:58

內政部今晚公布警員賴智彥執勤遭刺殺殉職案的懲處名單,共9人。包括大直派出所所長呂清安記過2次,調非主管職;未在第一時間對通緝犯搜身並上銬的警員鄭敏弘記1大過。

警政署於今天下班前向內政部長江宜樺提出「警員賴智彥執勤遭通緝犯刺殺殉職案」調查報告。經調查後,警政署認為,台北市警察局對於執行偵查程序、警力調度支援、人犯戒護及相關考核監督人員等方面確有疏失,通過懲處名單,共9人。

內政部說,責任較重大者包括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鄭敏弘,由於未能在第一時間將通緝犯搜身並上銬,記1大過。所長呂清安,考核監督與教育基層員警不周,記過2次,並調非主管職。

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劉元章,時為派出所值班警員,對於當時警力調度不當,記過1次。中山分局分局長王慶麟則對於所屬轄區警員考監不周,記過1次。

其他相關懲處還有,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邱燈震申誡2次、中山分局副分局長薛文容申誡2次、中山分局第2組組長李權哲申誡2次、中山分局第2組組員古豐龍申誡2次、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陳國隆記過1次。

江宜樺表示,賴智彥的殉職令人遺憾,希望全國警察能夠引以為戒、記取教訓。未來將建立「明快處置」與「重賞重罰」兩大原則,做為內政部全體人員的基本要求。

台北市警察局大直派出所27歲警員賴智彥9日晚上執勤押解任務時,遭到戴姓通緝犯持水果刀刺殺10餘刀,其他警察見狀制伏戴嫌,受傷警員送往馬偕醫院急救仍不治。

 

警押人犯殉職 北市警9人被懲處

更新日期:2009/11/14 04:09

犧牲一位警員後,內政部昨晚間火速公布懲處名單,宣示未來將建立「明快處置」與「重賞重罰」兩大原則。

警政署昨傍晚呈報北市大直派出所警員賴智彥執勤遭通緝犯持刀刺殺殉職案調查報告,內政部晚間立即公布懲處名單,相關員警至分局長共9人,分別被記過至大過一次處分。

懲處名單包括:大直派出所所長呂清安,考核監督與教育基層員警不周,記過兩次,調非主管職;大直派出所警員鄭敏弘,由於未能在第一時間將通緝犯搜身並上銬,記一大過;大直派出所員警劉元章,時為大直派出所值班員警,對當時警力調度不當,記過一次;中山分局分局長王慶麟對所屬轄區員警考監不周,記過一次。

此外,其他相關懲處情形還有:台北市警局駐區督察邱燈震申誡兩次;中山分局副分局長薛文容申誡兩次;中山分局第二組組長李權哲申誡兩次;中山分局第二組組員古豐龍申誡兩次;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陳國隆記過一次。

北市警 月底前補足手銬

該案經調查後,警政署認為台北市警局對執行偵查程序、警力調度支援、人犯戒護及相關考核監督人員等方面確有疏失,通過上述9人懲處名單。

此外,未來台北市員警終將人人都有一副手銬了!台北市長郝龍斌、警察局長謝秀能昨坦承北市值勤警力有7000多人,手銬只有3400多副,其中警方配發的只佔700多副,議員質疑手銬不足、自購手銬品質良莠不齊,竟然要員警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你們到殉職員警(指日前遭刺死的賴智彥)家上香,不會愧疚嗎?」

議員要求郝龍斌11月底前動用預備金,每名警力至少花費1000元購買裝備配發,補足手銬、腳鐐、警棍、反光雨衣等配備。在議員要求下,郝龍斌允諾動用預備金,本月底前每名警力配發一副手銬。

 警遭通緝犯刺死 郝龍斌:加強教育

更新日期:2009/11/10 18:33

郝龍斌在市議會接受總質詢時表示,痛心員警殉職,也坦承警方勤務在戒護上有疏失,有必要加強勤務教育,並已要求台北市警察局長謝秀能針對相關疏失提出懲處。將發給因公殉職員警家屬撫卹金新台幣1200萬元,以及每年39萬、可領20年的年撫卹。

 賴智彥明公祭 追晉巡官入祀嘉市忠烈祠

更新日期:2009/11/15 10:43

深夜執勤遭押解通緝犯持刀襲擊不治的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賴智彥,將於明天舉行公祭。內政部警政署除追頒三等三級警察獎章、入祀嘉義市忠烈祠,並追晉巡官。

告別式將於明天上午8 30分在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景仰廳舉行,北市警局各單位都將派代表致祭,送賴智彥最後一程。原籍在嘉義縣太保市的賴智彥,之後也將入祀嘉義市忠烈祠。

賴智彥治喪委員會將由台北市長郝龍斌擔任主任委員,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謝秀能共同擔任副主任委員。

明天的公祭典禮,將由內政部長江宜樺、王卓鈞分別追頒賴智彥三等三級警察獎章,以及追晉巡官職務,將由賴智彥同樣在警界工作的姊姊賴雪琪代表接受,現場並由中山分局4名組長及4名巡官擔任覆旗官,為賴智彥覆蓋國旗、警旗。

  賴智彥今年初才從特考班結業,他在執行押解通緝犯勤務時,遭歹徒持刀襲擊重傷,10日凌晨因傷重不治。由於賴智彥是因公殉職,依規定除領有一般公務人員撫卹金、保險養老給付、喪葬補助和因公死亡慰問金外,還有警安基金、警民基金和新光人壽提供的慰問金,總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

員警遭刺死殉職 今公祭追晉巡官

更新日期:2009/11/16 10:03 謝孟潔

 

員警賴智彥因公殉職 告別式備極哀榮

更新日期:2009/11/16 13:09

在執勤時遭通緝犯殺害的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賴智彥今天舉行公祭,台北市長郝龍斌內政部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親臨悼祭,除了覆蓋國旗、警旗,並追晉巡官。

從警不到一年的賴智彥因公殉職,今天獲內政部長江宜樺追贈有特殊貢獻或警察資歷超過10年,才能獲得的三等三級警察獎章;另外並追晉21星巡官。

今天的告別式備極哀榮,治喪委員會祭文「你仍是我們永遠的兄弟」,並由中山分局的4位組長、4位巡官在棺木上覆蓋警旗、國旗。賴智彥遺體火化後,將安厝嘉義太保鄉靈骨塔。

賴智彥告別式上午830分在台北市第二殯儀館景仰廳舉行,包括台北縣警局長林國棟、基隆市警察局長陳逸峰,以及保一、保二、保三、鐵路、基隆港警局、國家公園警察局等警政署一級單位都派員到場悼祭;另外,賴智彥的同學也趕來送他最後一程。

賴智彥服務於桃園縣警局中壢交通分隊的大姊賴雪琦代表家屬答謝,她除了感謝中山分局分局長王慶齡全力協辦弟弟的喪禮,對於弟弟年紀輕輕離開人世頗為不捨。當她唸著「姐姐真的非常非常的想你,永遠都不會忘記你,會一直非常愛你」,幾度泣不成聲,現場多人落淚。

 

殉職警賴智彥 追贈巡官職

更新日期:2009/11/17 04:09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賴智彥,日前因執行押解通緝犯勤務,不幸殉職;台北市警局昨日上午假市立第二殯儀館景仰廳舉辦公祭告別式,並追贈巡官職位,入祀嘉義市忠烈祠。

 

儀式中,賴智彥的母親代為接受國旗時,一度悲傷的癱軟在地;姊姊賴雪琦說:「姊姊真的非常非常的想你,永遠都不會忘記你,會一直非常愛你。」場面哀戚莊重,令人不捨。

 

賴智彥治喪委員會,由郝龍斌市長擔任主任委員,警政署署長王卓鈞、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謝秀能共同擔任副主任委員,北市政府警察局各單位均派代表致祭,內政部長亦親自前往致意,並由中山分局4位組長及4位巡官擔任覆旗官,為賴員覆蓋國旗、警旗。

 

父母在靈前,止不住心疼的淚水,同為警察的姊姊,中壢交通分隊員警賴雪琦,哭著訴說對弟弟的思念。

 

殉職員警賴智彥姐姐賴雪琦:「姐姐真的非常非常的想你,永遠都不會忘記你,會一直非常愛你。」

難過哽咽,弟弟的警察生涯還不到1年,意外殉職,台北市長郝龍斌到場獻花致意,安慰家屬情緒,內政部長江宜樺也致贈,有特殊貢獻或警察資歷超過10年,才能獲得的三等三級警察獎章,而警政署長王卓鈞,更追晉賴智彥為兩線一星巡官。

警界痛失英才,賴智彥的同學更是不捨,有人紅了眼眶,有人難過哭泣,除了親友還有台北市共400多名員警到場,送賴智彥最後一程,年輕生命的逝去,突顯警界特考班和手銬普遍不足的問題,只希望這個讓許多人掉淚的教訓,是最後一次。

 

賴員是遭歹徒暴力持刀襲擊重傷,雖送醫急救,仍於11月10日凌晨3時45分傷重殉職,昨日上午8時30分舉行告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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