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0 16:46  

台中市一名林姓業務員,4月8日,遭人從台中強押上車,載到雲林虎尾一家汽車旅館,一路毆打,還逼問金融卡密碼,領走14萬元;警方掌握兇嫌身分,原來是男子的前女友,夥同現任男友一起犯案,雲林警方在虎尾街上緝兇,雙方以時速150公里飛車追逐,警方連開5槍,射中兇嫌的車子,也順利逮捕3名嫌犯。

 

警方:「那裡一顆子彈。」

大馬路上,3名嫌犯2男1女,都被警方壓制在地,趴在地上,反手銬上手銬,警方在嫌犯車上,搜出子彈、已經上膛的2把改造手槍、1把半成品的改造槍以及改槍工具。警方:「槍枝裡面還有子彈喔,有嗎,槍枝裡面還有子彈喔。」

車上不只有槍,還有安非他命,毒品就藏在菸盒裡面。警方:「裡面有沒有東西,把它倒出來啊,啊這樣,在菸裡面。」

 

嫌犯駕駛逃逸的白色轎車,2個前輪被警方開槍射破洩了氣,哪裡也逃不了,警方鎖定嫌犯駕車在虎尾現身,伺機上前圍捕,嫌犯座車加速逃逸,警方就在大街上,展開時速150公里的警匪追逐,3分鐘之內,警匪追逐了5公里,警方追到人車比較少的道路,冒險以車身攔截,趁嫌犯倒車的時候,一名員警下車,就朝嫌犯的車輪開了5槍虎尾分局長陳世寶:「疑似就是有感情的糾紛。」

 

 

根據王姓嫌疑人的供詞,林姓被害人曾於民國94年間性侵洪姓女子,洪女曾提告,但檢察官最後以不起訴處分;由於先前林姓男子表示願意賠償100萬元分手遮羞費給洪女,事後卻未兌現,因此前女友夥同現任男友擄人取財,強行提領10萬元、盜刷信用卡4萬元,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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