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2 04:11  

質疑莊員被迫驗尿受辱

 

北縣蘆洲分局警員莊志強「自戕身亡」案,家屬昨質疑莊員是遭所長陳修呈「出賣」而被迫採尿驗毒,不甘受辱之下,欲與所長同歸於盡未成,以死明志。

 

莊驗尿報告無毒品反應

 

台北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薛國材說,莊志強的尿液報告,甲基安非他命數值是零,因此判斷為陰性(沒有毒品反應)。蘆洲分局則強調,陳修呈確實是在制止莊志強時遭槍擊,至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和尿液檢驗報告,均已送檢察官辦案參考,全案已移請板橋地檢署偵辦,不便公開。

 

莊志強的家屬則認為疑點重重,他的哥哥莊志剛任職台中縣東勢分局偵查隊,他的弟弟莊志明任職台中縣太平分局偵查隊,兄弟認為陳修呈是依線民不實檢舉,強制要求莊男驗尿。莊志剛說「不排除申請留職停薪,來調查這起命案,不能讓弟弟死不暝目」;莊妻哭訴「我相信有天理,我只要一個真相」。

 

蘆洲分局副分局長陳金城昨表示,莊姓警員5月26日晚間與所長陳修呈溝通談話時,因企圖拔槍,遭陳修呈制止,拉扯之際,第1槍擊中陳修呈手部,莊員隨後另擊發3槍,因頭部中彈,送醫不治。

 

警方︰莊拔槍 所長制止

 

台北縣議員鄭世維昨陪同莊志強家屬,在死者「頭七」召開記者會,鄭世維批評縣警局督察室未查明真相,顯然是官官相護。

 

莊志剛說,陳修呈指秘密證人檢舉莊員吸毒,然而秘密證人、販毒者,都是莊志強2月6日查獲持有安毒的現行犯。毒販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為何分局不借訊,完成筆錄再要求莊員採尿?且秘密證人案發後行蹤成謎。

 

(莊志強的哥哥表示,檢舉吸毒的秘密證人是莊志強以前的線民,因為不滿莊志強不再給他好處才檢舉他,但派出所卻沒有深入調查,就要他驗尿。雙手合十、哭的聲淚俱下,一聲聲控訴,說什麼都要蘆洲分局還天上的老公一個清白。)

 

他說,檢察官指本案是「社會矚目特殊重大」案件,但偵查隊長、分局人員到莊員租屋處搜索,程序有瑕疵,且分局迄今未提供錄影畫面還原真相,卻形塑所長英勇救人。跡證顯示,莊是被所長逼迫採尿、簽同意書,心生不滿,才單獨找他到停車棚談判,彈著點可佐證是要與所長同歸於盡,絕非「所長為了阻止莊員自戕,拉扯間意外中槍」。

 

莊志剛還出示陳修呈筆錄影本,質疑分局製作兩份筆錄,涉嫌偽造文書。他說,若弟弟死亡,分局就定調全案是自戕,所長為制止自戕才受傷;如果弟弟沒死,就拿出他暴行犯上的筆錄,準備將他法辦。

 

莊志剛研判,莊志強走出派出所槍枝沒上膛,被所長激怒才掏槍,拉滑套時子彈跳出,第3槍擊中所長左手腕、第6槍自戕。陳修呈事後還警告他的姑丈,不要把事情鬧大,否則遺屬領不到撫恤金。

 

莊志剛說,姑丈轉述陳修呈說法,陳的左衣領被子彈劃過有破洞,能證明莊是暴行犯上,家屬要求檢方查扣陳修呈當天的衣服,進行彈道比對。

 

警方︰驗尿經莊同意

 

蘆洲分局副分局長董榮坤說,採尿是在莊員同意下,由督察組、所長會同採尿,至於分局派員會同莊員生前搭檔的利姓警員,到永平街租屋處,是想了解有無留遺書遺物,以利釐清自戕動機,官警請房東開門後進入,並非搜索。

 

董榮坤指出,對陳修呈陸續做了4、5份筆錄,都環繞一個主軸,延續相同的版本,家屬提示的是案發後第一時間訪談內容,因陳修呈情緒不穩定,所以筆錄只做一半,等他精神好一點,再針對不清楚部分釐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ey3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