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6 22:15  

苗栗縣大湖分局卓蘭分駐女警張奈詡昨晚警察節在台中縣豐原市旅館燒炭自殺,送醫後今天凌晨不治,警初步研判與家庭債務有關;但張母在台中縣議員謝志忠陪同下對外說明指出,跟張女服務於同一個派出所的劉姓員警,不斷追求,自稱是督察系統,可以保護張女,還說要買房子給張女,而在劉男追求下,雙方發生關係,劉男不斷追求、施壓,還聲稱會離婚;張女原已有論及婚嫁男友,但劉姓員警糾纏不放,兩人的關係導致張女深覺對不起男友,想不開而走上絕路。

 

苗栗警方調查後,劉姓警員坦承不當交往,而處以記1大過、調職處分。張姓女警員昨天晚間被發現在台中縣豐原市1家汽車旅館內燒炭自殺,所留遺書未提輕生原因,僅提及還清金錢問題。

 

大湖警分局調查,張女平日表現優異,有1名交往多年的鄭姓男友,張女曾向同事透露家庭債務沈重,並與銀行協商償還債務問題。

警方根據所掌握資料,初步研判自殺原因,可能與清還家中債務,經濟壓力沈重有關。去年張奈栩曾經處理過一起夫妻感情失和的案子,即時救回想要上吊的太太,沒想到自己卻想不開,燒炭結束自己的生命。

 

但張女家屬今天向台中檢方指稱,張女雖有男朋友,但也與同單位已婚劉姓警員交往,自殺原因可能與感情問題有關,引起苗栗縣警方重視。經苗栗縣警察局調查,死者家中有經濟壓力外,與分駐所已婚同事劉政宗交往,想斷絕關係未能如願,才會一時想不開,劉姓警員坦承確與張女交往;苗栗縣警局今晚決定,對劉政宗處以1大過、改調竹南分局分駐所長邱關崧連坐處分,記過一次並改調縣警察局訓練課

 

大湖分局表示,張姓女警員平日住在分駐所宿舍,於14日及15日排假2天,14日上午還到縣警局接受徵文比賽頒獎,當天中午由鄭姓男友開車到分駐所接走。

 

警方表示,女警張奈詡(廿九歲、潭子鄉人)15日下午先到潭子鄉雅潭路一家五金賣場,購買兩斤木炭、烤肉架、火種、泡棉及膠帶等物件;再從潭子搭乘豐原客運往東勢,於豐勢路二段招呼站下車,改搭潘姓駕駛的計程車到尼斯堡汽車旅館

 

大湖分局表示,張母15日下午5時30分左右報案指稱,與女兒通電話時,發現女兒聲音虛弱,怕有輕生危險,但不知女兒身在何處,請求協尋。

 

旅館劉姓經理表示,當天晚上八時卅分,接獲大湖分局的查詢電話,確認張女住一○七號房,打電話到房內卻無人接聽,便以備用鑰匙打開房門。一開門就聞到濃濃燒炭味,立即向轄區翁子派出所消防局報案,並通知苗栗警方,大湖分局員警也趕到現場。

 

當時張女躺在浴室內昏迷,內有未燒完的木炭、火種及開過未喝完的紅酒等,人已陷入昏迷,由救護車色送醫院,急救至十六日凌晨宣告不治。

 

卓蘭分駐所所長邱關崧說,張奈詡畢業於逢甲大學會計系,九十六年年特班,平時工作態度認真,交辦的工作都能如期完成,文筆也很不錯,常在警局內部刊物發表感人肺腑文章。

 

張女在自殺現場留有一封遺書,僅寫一、對不起;二、但我真的不想活;三、麻煩將四姨的四十萬還清(用保險金)。遺書既無署名給誰,也沒敘明尋短原因。

 

警方說,張女父母離異,有個弟弟三年前病逝,由於父親經商失敗房屋被拍賣,還背負兩百多萬元債務,懷疑她的自殺也經濟壓力有關。

 

張母指出,2個月前女兒向她哭訴說,劉姓警員逼迫她交往,謊稱要離婚娶她,女兒甚至被逼與對方發生關係。她說,女兒前晚打電話向鄭姓男友告白,認為對不起男友,在慚愧的壓力下走上絕路,並非警方宣稱的「債務問題」。 

 

警方表示,張姓女警29歲,大學會計系畢業,曾在銀行任職,民國96年考上警察特考班,去年1月自警專結業後分發卓蘭分駐所服務;張女勤務正常、表現優異,還曾救回意圖自殺的民眾。

 

張女在獲獎文章中指出,「孩提時候,心目中的警察是鏟奸除惡、伸張正義的『英雄』;長大成人以後,心目中的警察是開人紅單、找人麻煩的『狗熊』;當自己從事警察一職之後,心目中的警察已經由討厭的『狗熊』幻化成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無所不能的『無敵超人』。」

 

她還在文中表示,警察工作個中滋味真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其中酸甜苦辣更是不足為外人道。她深深體會到從事警察一職,除要忍受排山倒海而來的精神壓力,還要具備三高,第一是「身高高」,警察招考有身高限制…第二是「IQ高」…第三是「EQ高」,…若沒高EQ,別說解決(民眾)問題,可能自己先罹患憂鬱症。

 

張女在結語中指出,她由從事警察工作前後的心情對照,所得到的結論是「人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與角度看事情,其實只要將心比心,就可以減少這個社會的許多紛爭…所以用『無敵超人』來形容心目中的警察再貼切不過了」。

 

張母並質疑苗栗警方,第一時間未讓家屬進入命案現場,又當作債務問題處理,涉嫌袒護劉姓員警;同時也未及時就近通報台中縣警方協助搜尋,以致錯失黃金救援時間。謝志忠也批評苗栗警方私自帶走證物,涉嫌湮滅證據。

 

對此,大湖警分局副分局長楊山明表示,張母15日傍晚5時左右報案指張女可能輕生,並提供張女1手機號碼要求尋女,查出該號碼位置於台北,警方晚間6時通報全國協尋,無所獲;晚間7時左右,張母提及張女另有2個手機號碼,於晚間8時找到張女最後發話地在豐原,立即趕往搶救。

 

楊山明表示,警方以救人為先,到場第一時間即先進行急救,並通知救護車送醫;為瞭解自殺原因,於張母在場時,將遺留現場包包、遺書及3支手機一併送到醫院,並當面交給張母,並無隱瞞任何事實。

 

楊山明指出,因遺書提及清還金錢問題,且張女生前曾向同事透露清還家中債務,壓力很大,警方以掌握證據初步研判自殺原因可能與債務沉重有關,並非偏袒及隱匿案情。

張媽媽氣憤又傷心,她說女兒為了和已婚的劉姓員警交往,和現任男友分手,手機裡是男友傳來的簡訊,顯示兩人分手了。記者會上,媽媽不時低頭啜泣,她當天發現女兒電話不接,連忙傳著這封簡訊,寫著「寶貝寶貝你別讓老媽緊張,老媽承受不起,報平安好嗎?」但如今卻有人認為是女兒四十萬的債務逼上絕路。

 

張媽媽說,寶貝女兒從小懂事,一肩扛起家計,但經濟不是最大因素,要不是劉姓員警,欺騙女兒說要離婚再娶她,卻遲遲沒有實現承諾,她也不會想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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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致女警燒炭亡 已婚警哽咽道歉

2010/06/17 16:20

苗栗大湖分局卓蘭分駐所,一名29歲女警,在警察節當天燒炭尋短;她的母親指控,女兒是和同一個分駐所的已婚同事交往,想斷絕關係又斷不了,才會想不開;事後這名已婚員警被記大過、調職,下午他到豐原分局製作筆錄,但對於和女警的交往狀況,他只哽咽地說了一句「對不起」。

 

記者:「(女警)她為了你付出生命,你有什麼要跟她講的?」已婚員警:「對不起。」

劉姓員警戴著棒球、口罩,不斷閃躲媒體追問,對於為何已婚,還和學妹女警張奈詡交往?他除了一句「對不起」,什麼都不願多說。

記者:「你有說過要娶她嗎?你有說過要買房子給她嗎?」已婚員警:「…。」

劉姓員警頭低得不能再低,隨後搭上紅色轎車離開,他的婚外情對象是她,29歲張奈詡,原本有個交往4年的男友,但2年多前,張奈詡到卓蘭分駐所服務,認識劉姓員警,進而交往。

張媽媽說,張奈詡知道對方已婚,曾經想要斷絕2人關係,卻被對方糾纏不放。張奈詡的母親:「(已婚劉姓員警)說會照顧我女兒一輩子,還說要拋妻拋子來娶她,甚至於說要買房子給她住。」

疑似走不出情關,張奈詡在6月15日這天,投宿汽車旅館燒炭尋短,結束年輕生命,讓家人很訝異,因為她前陣子才將一名上吊婦人從鬼門關前救回,沒想到她自己卻也走上這條路。

2天來,鄭姓男友守在靈堂,他還說,女友壓力大到尋短,早就有徵兆。張奈詡的男友鄭先生:「她回來都會講,他們所裡一個總務都會欺侮她,會找她麻煩,我跟她說,工作也許是這樣,忍耐一下就過了。」

鄭姓男友事後,在女友手機裡,發現劉姓員警傳給她的這封簡訊,內容寫到「要就大方坐著,反正你又不是第一次陪喝茶」,署名「劉壞人」,指的也就是劉姓員警。

劉姓員警服務警界二十年,有三名子女,卻與同事張奈詡發生感情。劉男製完筆錄要上車後,劉姓員警似乎還以手拭淚。而張奈詡交往四年的鄭姓男友,面對女友與同事發生感情,竟然自殺,他默默到靈堂守候。

事後儘管這名員警被記大過,改調竹南分局,但29歲女警挽不回生命,人生就此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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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燒炭/最後身影!女警燒炭死亡 疑點仍多

2010/06/19 12:13

苗栗縣卓蘭分駐所女警,疑似感情遭同事欺騙,4天前燒炭輕生,家屬出面控訴苗栗警方處理過程,官官相護,包括發現遺體第一時間,女警的遺書、皮包等證物都遭拿走,遺書還疑似被人描過,刻意導向女警因經濟壓力自殺,警方今天公佈女警生前最後一段畫面,希望釐清案情。

 

29歲女警張奈詡生前最後一段身影,汽車旅館監視錄影器錄到,女警搭乘黑色白牌計程車到旅館,手裡提了一大袋疑似木炭的東西,走進旅館,女警從此就與外界斷絕聯絡。警方事後發布消息,指出女警自殺,疑似跟經濟壓力有關,這點家屬完全不能接受。女警張奈詡的母親:「女兒走上(燒炭)這條路,真的不是那麼單純,是負債問題。」

女警媽媽指控導火線是感情問題,不是負債問題,還提出六大疑點。

女警母親說,她當天下午5點多,知道女兒可能輕生,立刻通報劉姓員警,但不知道為什麼,一拖延就是將近3個小時。女警張奈詡的母親:「我質疑的是衛星定位要2個多小時,才有辦法定到位嗎?」

另外確認女警在汽車旅館後,卓蘭派出所為何沒有在第一時間,就近通知豐原翁子派出所?苗栗警方:「那時候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不曉得啊,只是說人找不到,怕會發生問題。」

還有讓女警母親無法接受的是,當時2輛車同時趕往現場,但搭載家屬的車,卻開得超慢。女警張奈詡的母親:「我看到我女兒被抬出來,已經全身軟趴趴有沒有心跳,我也不曉得。」

第4個疑點是,女警尋短當時留下的遺書,第一時間,被劉姓員警帶走。

儘管警方表示,他們是為了釐清女警自殺原因,才把相關證物帶走,事後也歸還家屬了,但女警母親還質疑,遺書字跡筆劃太輕,疑似有人用筆描過,甚至高度懷疑,遺書可能不只一張。

女警母親說,家裡根本沒債務,40萬房貸餘款很容易解決,不懂苗栗警方,為什麼對外誤導向債務問題。

女警燒炭,疑點重重,張奈詡的媽媽甚至指控,警方官官相護,先湮滅證據再救人,張媽媽揚言一定要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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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已婚警員劉政宗曾與張女到過該旅館,不排除張女刻意選在該地點讓劉員有機會搭救,當天若非警方在台北誤找3個多小時,張女也許還在人世。

 

警方還發現,宣稱與張女發生5、6次性關係的劉政宗,半年多來,出入張女自殺的汽車旅館至少10次,因劉員駕駛的汽車貼有深色隔熱紙,警方雖無法確認劉員帶誰投宿,卻可證實劉員對該家旅館相當熟悉。

 

張母質疑,劉某對該汽車旅館熟門熟路,得知女兒輕生,應該在第一時間就聯想到這家旅館,為何花了3個多小時才找到女兒?

 

由於劉政宗從17日起請長假,記者聯繫不上,由大湖警分局副分局長楊山明回應各項疑點。楊山明說,15日傍晚接獲張母報案,當時先依張母提供的張女手機號碼,查出發話位置在台北市松山派出所轄區,因此和台北警方聯手花了近3個小時找人;張母稍後才提供張女另外2支手機號碼,拖到晚上8點多,確定她在台中縣豐原市,警方立即趕往救人;松山派出所昨晚也證實此事。

 

楊山明表示,查出張女可能在豐原後,劉政宗「第一通電話」就是打到張女投宿的這家汽車旅館確認,2輛警車火速出發。

 

張母也質疑,率先與女警賴若蘭抵達的劉政宗,取走女兒的3支手機與遺書,疑似變造或偽造遺書,甚至消除手機通聯紀錄。

 

楊山明解釋,旅館的劉姓經理第一個進到現場,女警賴若蘭、劉政宗是第2、3個進入,張母是第4個。

 

楊山明表示,救護車將張女緊急送醫,張母及賴若蘭跟去醫院,因為當時台中縣翁子派出所員警還沒到,劉政宗認為遺書及手機是重要證物,擔心沒有警察在場會出問題,所以才逕自帶走,沒多久就在醫院交給他,苗栗警方沒有湮滅證據。

 

負責該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則說,如果劉員確實湮滅證據,因死者是自殺不是他殺,不會觸犯刑法的湮滅證據罪;至於劉員是否以職務欺壓張女?是否性侵害張女?警方調查後將交由苗栗地檢署偵辦。

 

另外,張奈詡生前與賴若蘭同寢室,2人情同姊妹,賴女這幾天很悲傷,大湖警分局昨天已將她調往大湖派出所,以免影響上班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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