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7 13:14

屏東市的陳小姐15日晚間開車和縣議員江維屏的姑媽擦撞,警察到場處理時,滿身酒氣的縣議員竟然跑來關說,掏名片,要求員警不要處理,過程大罵髒話,甚至還把女警給罵哭了,行徑十分囂張,雖然事後縣議員道歉了,但猶如流氓的作為,被依公然侮辱罪查辦。

 

住在屏東市的一位陳小姐,於15日晚間時遭議員姑媽開車追撞,在報警完畢後,江維屏也趕到現場關說,不但辱罵前來處理事故的女警六字經,還打電話給警察局長朱正倫,讓她當場委屈落淚。

執勤員警拍下處理車禍現場的照片,後方小客車追撞前方,造成兩車的保險桿都有擦傷,縣議員江維屏立刻到場,但他滿身酒氣,一開口就要員警不要處理。交通隊副隊長徐永隆:「處理同仁在現場,江議員到現場的時候,確實有對我們同仁比較大聲,這是公然侮辱公訴罪。」

 

時間回到15日晚間,家住屏東市的陳小姐與縣議員的姑媽發生擦撞車禍,縣議員到現場,卻遭指控不但干擾公務,還不斷對處理女警罵髒話,甚至還打電話給警察局長,罵哭執勤女警。縣議員助理:「就是有喝點酒啊,可能講話比較大聲啊,議員隔天就立刻交代我,跟對方道歉了。」

 

朱正倫16日受訪時表示,當時正與分局長蔡清龍及交通隊副大隊長徐永隆均到場了解,並沒有見到江維屏咆哮不禮貌,將會對陳小姐的指證做調查。不過,徐永隆17日接受電子媒體訪問時則說,第二梯次人員到達現場時,已經沒有聽到辱罵聲,但坦承確實有對同仁比較大聲,已經觸犯公然侮辱公訴罪。

 

縣議員的助理出面代為解釋,說是酒喝多了才會失態罵人,也有向對方道歉,但惡行惡狀全看在民眾眼裡,質疑這樣的縣議員跟流氓沒兩樣,而且身為民意代表言行舉止不得當,國罵連篇以喝醉酒當藉口,恐怕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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