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7 07:01  

高雄市有一名高一的學生,在4月初的深夜,和朋友騎機車夜遊,因為無照又沒戴安全帽,遇上警方臨檢時和警方發生了追逐,他因此摔車,家屬指控謝姓少年在摔車後,警方不但見死不救,而且他們報案也遭到拒絕。

 

因為摔車而造成鼻樑斷裂、臉部多處擦傷的謝姓少年,是在4月初的深夜,和朋友騎車夜遊,遇上警方臨檢,未滿18歲的謝姓少年無照又沒戴安全帽,因此和警方發生追逐,疑似因為車速過快,撞上施工護欄,謝姓少年當場滿臉鮮血,。

 

 

摔車少年謝同學:「撞到之後,我趴在地上,弓起來的時候我往後看,就看到他往左邊方向,不知道左轉或者迴轉。」

 

一張張摔的鼻青臉腫的照片,看得出來當時謝姓少年的嚴重傷勢,在醫院躺了8天。清楚知道自己違法在先,無照又沒有戴安全帽,當時要和朋友一起夜遊的謝姓少年,才會害怕的躲避查緝,從一開始的攔檢點逃逸、到後來巡邏車沒開大燈沒開警示燈的悄悄出現,接著筆直道路的追逐,中途謝姓少年不小心打滑,撞上安全島。

 

摔車少年家屬謝媽媽:「員警就搖下車窗,開慢慢的跟他說,不是很會跑,用台語口音,說再跑啊。」

 

謝姓少年和員警短暫會面後,少年仍然繼續騎車逃逸,結果高速衝撞施工護欄摔車,滿臉血趴在地上,卻眼睜睜看著尾隨4公里的警車,掉頭離開。

謝同學:「看到我撞到,應該要先把我送醫院吧。」員警:「整個程序已經進入調查。」

 

被警方緊追4公里,最後摔車,家屬痛心的是已經傷重的孩子倒在路邊無人聞問,事後報案亦遭拒絕,警方是不是執法過當,這樣做沒失誤嗎?家屬希望得到合理答案!

 

不過謝姓少年無照駕駛,要是真的心虛跑給警察追的話,那這樣付出的代價也未免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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