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1 05:30 洪榮志/台南報導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台南市飆車問題嚴重,但檢警日前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高孝賢等三名飆仔時,法官卻諭令無保釋放,引發各界譁然;經檢方抗告台南高分院發回重裁後,一審法官廿日也從善如流,將高男等三人以有反覆性犯罪事實及逃亡串證之虞,裁定預防性羈押禁見。


檢警指出,有公共危險、妨害自由、殺人未遂、槍砲與組織犯罪等前科的廿一歲男子高孝賢,涉嫌夥同三、四十名年輕人共組「開元公司」車隊,平日以放高利貸為主 要經濟來源,還擁槍自重、暴力討債,甚至將被害人強押外出毆打後,不顧對方是否因傷重有身命危險,即棄置於偏僻地區不顧。

高男等人為了在台南地區打出名號,更經常攜帶手槍、信號彈、刀械、球棒及鐵管等武器集體飆車,還四處砸毀民眾車輛,集體行駛佔用快、慢車道造成道路壅塞,嚴重危害行車安全。


今年二月十五日高男等人在市區飆車,南市警五分局刑事偵防車在行進間阻擋到該車隊,高男等人竟持棍棒砸毀偵防車,事後雖被逮捕法辦,但獲保釋卻完全沒有悔改。

七月廿二日凌晨,高男等人再度飆車,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隊施姓警員下班途中,駕駛的小客車駛入車隊中,竟被對方強行阻攔、動手砸車,即使施員逃到派出所求救,高男等人仍不肯罷休,繼續在外等候,氣焰十分囂張。


台南市警方與台南憲兵隊合組專案小組,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擁文指揮偵辦。歷經三個多月監控,八月廿九日持拘票及搜索票,將高男等十名集團成員拘提到案。

沒想到,檢方以重罪、反覆實施犯罪、串證逃亡之虞等三項理由,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高孝賢、陳正宏、凃景華等三名首腦時,一審法官法官卻認定無法構成羈押,隔 天凌晨裁定無保放人,不僅讓承辦員警大嘆辛苦白費,事後嫌犯還向警方嗆聲「連法官也不敢押我」,甚至揚言為了慶祝戰勝司法,要挑一天在大馬路上施放蜂炮慶 祝。

南檢不服提起抗告,案經台南高分院發回地院重裁後,一審法官終於在廿日上午將高男等三人,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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