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6 04:11

〔記者蔡百靈/花蓮報導〕花蓮縣警局自去年起,由局長周威廷發起,指示轄區警察進行文物史料的徵集,在不到1年的時間內,蒐集到2000多件文物及影像資料,其中,2本50年代的「殺人卷」詳細描述殺人犯案過程、偵辦記錄、檔案照片等,從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儼然是資料齊全的「殺人檔案」。

 

一手籌劃縣警局文史館館長林春生說,有鑑於警察文物見證警政發展軌跡,而蒐集和維護保存這些文物越來越困難,所以局長周威廷有了成立文史館的想法,除了訪查縣內的警界老前輩,更動員全縣警察一起發掘警察史料文物,最後共募集了2000多件,統一由他利用下班時間整理、記錄和考察。

 

林春生介紹了早期的手搖警報器、警用打字機、戶口業務工作櫃及清冊、警用公文綠皮鐵櫃及警察早期制服、綁腿、腰帶、防毒面具等配件,還有空氣槍、45手槍、瓦斯噴霧器等武器,讓人一窺舊時代警察的工作情形。

 

此外,現場也展示了殺人卷、搶奪卷、妓女證等,林春生說,殺人卷其實就是早期的殺人案件檔案,民國5、60年代沒有電腦可建檔,所以警察辦案時,會完整記錄殺人案的人事時地和經過、訊問筆錄、現場草圖和模擬犯案照片等,一頁頁翻開,讓人怵目驚心。

 

妓女證和女服務生證也引起了在場人士的好奇,林春生解釋,當時的風化場所工作人員和性工作者,都必須有登記證,讓警方易於管制,但現場僅展示空白的證件。

 

縣警局文史館將於週1到週5上班時間開放,欲參觀的民眾可先向縣警局公關室預約,將有專人提供導覽服務,電話:(03)823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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